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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发债热情高,困难却不小,如何破局?业内呼吁:创新思路降低门槛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2-12-02 03:01:00   阅读量:6396   
创投发债热情高,困难却不小,如何破局?业内呼吁:创新思路降低门槛

时间到了2022年底,对于很多VC机构来说,“融资难”仍然是大多数机构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不是在融资的谈判场上,就是在融资的路上。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科创债和双创债受到了创投行业的积极关注。国家政策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相关债券,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近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拓宽科技创新资金供给渠道:鼓励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对国家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

根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科技创新企业债券已支持130多家企业融资近1400亿元,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记者注意到,从发行主体来看,截至目前,发行科技债的创投机构并不多,且以大型国有创投机构居多,民营创投机构参与较少。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除了国有创投机构,民间投资机构也对此跃跃欲试。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发行科技债或双创债的门槛较高,尤其是民营机构,难度相当大。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可以采用创新思路,提高发债效率,促进更多创新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地方国有创投发债热情高涨。

科创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17年,证监会就在试点基础上推出了“双创债”。

2017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试点发行主体,包括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2021年,在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基础上,证监会支持交易所于2021年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2022年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债券试点常态化,将创新创业企业债券纳入科技创新企业债券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发行人、资金使用、信息披露、配套安排等制度措施,出台相关业务指引。同时,SASAC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利用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机遇,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企业债券发行试点,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东方富海董事长陈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多次鼓励市场创新主体和相关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债券,体现了中央对创业、创新和风险投资高质量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这对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创投机构来说,通过发行科技债或双创债,可以扩大资本金,进一步帮助创投机构开展创投业务。

据记者梳理,目前发行科技债的创投机构并不多,且多为国有创投机构。今年以来,多家国有创投机构相继发行科技债。如今年3月,苏州元和控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行业的民营科技企业,期限为5年。今年4月,深创投也发布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5年期无担保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拟用于合法合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直接投资,或通过公司基金、合伙基金的设立和增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深创投发行了创投圈第一只双创债。

此外,6月6日,上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江苏高科投资集团2022年公开发行双债的申请已收到反馈意见。同月,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海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银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2022年公开发行也收到了交易所的反馈意见。

10月24日,杭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也发行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期限3年,规模1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高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围绕五大产业链孵化创新业务,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布局持续加强。

民营创投机构“迎难而上”的布局

不难发现,发行科技债或双创债的民营创投机构并不多。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10月,民营创投机构基石资本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双债——18基石S1,发行规模3.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机器人、智能制造、智能生产、智能工厂为代表的“工业4.0”领域。同年,北京李新忠于11月7日发行了3.4亿元的双重债券。

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民间创投机构对此跃跃欲试,部分机构已经在推进发债。“发行债券可以有效补充创投机构的资本金,用于新成立基金的GP/LP投资,以及项目的直接投资。所以很多创投机构,包括我们东方富海本身,已经或者正在计划推动双创债、科技债的发行。”陈伟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注意到,上述民营创投机构的利率普遍高于国有创投机构。比如杭州首创同样的三年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2.50%,而基石资本的利率高达8%。对此,陈伟坦言,对于大多数民营创投机构来说,发债的核心难点在于门槛高,尤其是民营创投机构评级低,导致发债成本较高,规模较小。相对而言,国有创投机构成立时间较长,有一定品牌和资本积累的民营创投机构发债会更容易,但其他机构发债难度较大。

呼吁创新监管思路支持创投机构发债

虽然融资成本高,但对于深受“融资难”困扰的创投机构来说,如果双创债/科技债能够成功发行,融资难的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业内人士看来,发债可以作为创投机构筹资渠道的重要补充。但业界早就呼吁,如何让更多从事风险投资的投资机构成功发债。

“可以借鉴美国小企业局为风险投资机构发债提供增信、担保和贴现的做法,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的风险投资机构发行中长期(7-10年)债券。”深创投董事长倪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对于民营创投机构众多且活跃的深圳来说,如何利用“双区”优势,在大力支持创投机构发行科技债/双创债方面先行先试?陈伟认为,中央赋予“深港河套”两大功能,分别是“科技创新”的唯一主题平台和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的实践平台。因此,深圳应根据《关于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建设的合作安排》,充分利用河套地区的建设机遇,将香港的人才、科技创新资源与深圳的创业、创投环境高度整合,投资建设一个+产业链+区域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此外,利用多元化政策工具,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国资平台运营,在河套、港澳或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发行专项人民币债券等。,充分发挥离岸人民币规模大、成本低的优势,配合直接金融投资设立规模不低于1000亿人民币的市场化母基金,或专项用于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债券,为本土创业投资机构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校对: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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