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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北京等十省份将开展商业养老金试点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2-12-02 08:21:00   阅读量:10932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北京等十省份将开展商业养老金试点

为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的金融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银监会近日发布相关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业务试点,暂定期限为1年。四家参与的养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省。

据了解,商业养老业务采取账户与产品相结合的模式,为个人建立信息管理账户,提供不同期限、不同风险水平、不同流动性的商业养老产品。建立“锁定养老金账户+连续养老金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基金长期投资的需要和个人不同年龄段的流动性。提供固定分期、定期分期、长期年金领取等多种领取安排,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额外风险保障。

商业养老业务和个人养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以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业务相关合同,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产品,通过商业养老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参与商业养老业务的个人不享受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公司是中国金融市场上唯一一家名称中带有“养老”二字的专业保险机构。在发展养老金融方面拥有多年的客户服务和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近年来,银监会不断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聚焦主业、提升专业、深化发展转型,不断提升养老财务管理和服务能力。下一步,银监会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规范业务操作,及时评估总结试点情况,研究完善监管制度,及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养老保险公司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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