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新的业务规则体系正式生效。新的规则体系以“商业方法+品种规则”为框架,对原有的商业规则体系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造和重塑。
在郑商所新的规则体系下,章程和交易规则仍为第一级,其制定和修改应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二级规则由业务方法和品种规则组成。制定和修订应当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提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中,业务办法是与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相关的一般规定和基本制度,品种规则是与品种相关的个性化、参数化规定。业务方式相对稳定,品种细则可根据品种特点设定交割、风险控制、异常处理等个性化制度安排,并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有利于进一步细化相关品种。
新规则体系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规则体系的兼容性和扩展性得到了很大提高,解决了原有规则体系中的规则难以找到合适的地方进行规范的问题,如规则的章节结构、部分品种创新设计的交付和风险控制等。二是提高规则体系的科学性和稳定性。第三,更便于市场参与者理解和使用。第四,新的规则体系借鉴了国际市场惯例,更容易被海外参与者接受。规则英文版也以此为契机,由权威翻译机构进行全面优化和完善。秉承建立行业领先的风险管理平台和全球知名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的发展愿景,郑商所将继续做好规则体系建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切实做精品种、进一步优化规则,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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